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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实务中,有转账凭证,但没有借贷关系书面证据(借条或完整的借款协议等形式)的不少。很多都是基于当事人证据意识的淡薄、或出于亲情、哥们义气,不好意思提出要求书面凭证或根本意识不到书面凭证的重要性,甚至是遗失、损毁书面凭证的情况。那么,没借条只有转款凭证,起诉时能胜诉吗?
网友咨询:我借钱给一位朋友,金额有100万,关系很好,没有写过借条等凭证,现在三年过去了,他都没有主动还清,请问我可以起诉吗?能够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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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玉淋律师解答:仅有转款凭证,而不能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情况下,对方很可能抗辩:该转账是债权人偿还对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或是债权人直接赠与对方,当然这样的抗辩也要给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据。
如果对方确实提出相应证据,不管该证据是否真的和本次借贷有关,只要让法官认为这种借贷关系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那么债权人便要再提供相应证据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果提供不了,法院则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债权人可以待有其他证据后再行起诉。
当然,如果对方承认该笔借款确实存在,也同意偿还或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该借款是其他债务关系或是赠与,那么法院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所以,仅有转款凭证的借贷不一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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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玉淋律师解析:
只有转账记录,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借贷关系之外的其它可能,如系投资款、生意往来款,委托事项款,甚至是赠与的款项,这受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制约,只要收款方能够合理说明并提出证据抗辩,法院往往会对借贷关系的不予认定。
同时,基于实践中确实有实际系借贷关系,双方没有借条的情况,如果对当事人的这类诉请,一概以缺乏借款合同凭证证据不足为由不予保护,也可能造成实质的不公。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告主张借贷关系成立,仅提供转账凭证,被告方不能就钱款作出合理的说明并提供符合事实和法律逻辑的证据的,法院也可以推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并判令被告方归还相应款项。
因此,作为有大额转账凭证,缺乏借款凭证,但确属借贷关系的出借方,被不讲诚信的违约方拖欠借款的,可以大胆寻求专业人士的法律帮助,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