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签订仓储合同的过程主要包括:
【资料图】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
7.储存的时间;
8.仓储费的支付;
9.货物的包装要求;
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
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12.违约责任;
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订立仓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原则: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四条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根据仓储合同的原因,分为一般仓储合同和指令仓储合同;
2.根据仓储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分为工业仓储合同、农业仓储合同、商业仓储合同等仓储合同;
3.按仓储经营模式分为一般仓储合同、消费仓储合同、混合仓储合同和仓库租赁合同;
4.根据仓储的具体目的,仓储合同可分为生产仓储合同、流通仓储合同和国家储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