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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如下: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