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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为加大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督促教职工学好用好强制报告制度,督促教职工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体责任,近日,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走进芒市风平镇拉院小学,为教职工开展以强制报告制度为主题的法治宣讲。
据了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最早是由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的,具体是指报告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举报。
芒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芒市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
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监护等职责,属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报告主体,必须做到将制度内容深刻贯彻落实。
当天,检察干警针对“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出台背景、芒市落实情况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分3个层次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第一层次:针对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报告主体是谁、报告类型及向谁报告等方面,结合生活工作实例让教职工对强制报告有一个全面准确地认识。
第二层次:结合已办理的正反案例,通过分析对比,对强制报告履行好的予以肯定,对未充分履行强制报告的予以警示,将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切实落实到工作中。
第三层次: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和让在场教职工充分展开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履行制度义务,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下一步,芒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不断扩大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助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让广大群众、相关职业人员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