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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主体资格的审查;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否完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履约能力的审查;
4.建设工程的价款必须明确;
5.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与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最好是约定清楚。
二、工程合同有如下种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即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即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找法网提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2.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1)对缔约主体的限制在中国,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主体。
(2)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