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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