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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面印有“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锦旗,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法官尽心工作的认可,对高效便捷的诉前调解方式的肯定。
2022年5月,原告霍山某建材公司向被告某混凝土公司出售混凝土,并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被告在工程完成50%时一次性付清前期货款,余下货款待工程结束时付清。2022年8月,双方进行货款结算。截至2022年12月,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货款50万元,尚有10万元货款未能支付。此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为了尽快帮助企业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全面了解双方诉求,分别进行利弊分析,并重点向被告阐明违约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所欠货款10万元,该起纠纷得以迅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