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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院少年法庭。
近年来,湘潭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在预防、保护、帮教、治理上持续发力,用司法温度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资料图】
萤火行动,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个角落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湘潭县法院、共青团湘潭县委联合开展萤火行动·守护每道微光关爱未成年人活动。活动特别针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开展。湘潭县有登记在册农村留守儿童88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9人、困境儿童86人,孤儿31人。县法院工作人员深入青山桥、白石等乡镇农村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法治宣讲,为孩子们送上《小学生预防性侵手册》和学习用品,让法治触角延伸到偏远乡村。
一直以来,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答题互动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60余场次。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建立与社区、学校的联动机制,针对学生、家长、老师3类群体,分别开展普法教育。
暖心审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9年,小陈父母感情不和,在湘潭县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小陈由其父亲抚养至年满18周岁,并承担全部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小陈父亲并未完全按照调解书按时支付教育费和抚养费。父母离婚后,小陈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小陈母亲工资收入微薄,无力负担小陈以及其弟弟高额的学费。小陈很焦虑,担心辍学,2021年11月11日将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以及教育费。
石潭法庭庭长杨柳在受理此案后格外重视,详细了解小陈的相关情况,耐心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小陈父亲碍于再婚顾虑重重,未接受调解。法庭迅速开庭审理本案,依法判决小陈父亲支付小陈剩余的抚养费及已经产生的教育费。
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易俗河法庭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整合河口法庭审判力量,成立少年巡回审判庭,同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心理咨询室。为推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与社区街道、妇联以及教育局一起积极开展联合调解,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0%以上。
回访帮教,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17年,小州与奶奶搭乘爷爷的摩托车与相对方向赵某阳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小州重伤二级,左下肢截瘫。法院依法判决赵某阳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小州等3人共计100万元。赵某阳没有执行能力,考虑到小州家境贫困,湘潭县法院决定对小州司法救助3万元。
县法院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受害儿童回访帮扶工作,司法救助两案两人次共计6万元。同时,不断延伸判后回访帮教,用司法温情洗涤未成年人心灵。县法院还成立以少年法庭、法院团总支为主的志愿者帮教队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和协调,积极参与社区集中教育工作,确保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发展。
司法建议,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日前,湘潭县法院在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且被害人均是在农村留守的在校学生,便向县教育局发出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的司法建议书。
县教育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下发了《织观看阳光护蕾——湖南省防范性侵学生警示教育片的通知》,全系统建立“五类”(孤儿、单亲家庭学生、离异家庭学生、困境学生、留守儿童)学生台账,共计8423人次,并将具体做法复函县法院。
县法院运用司法建议促源头治理,结合案件办理,紧盯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薄弱环节,向学校、娱乐场所管理部门、医院、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3份,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