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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申请要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60岁;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