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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