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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特点有:1、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