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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电动车户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扣留驾驶人的电动车,并可以对无证驾驶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驾驶人及时提供了驾驶证,被扣留的电动车可以予以退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