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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