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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诉讼保全的流程是: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2、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