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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五证包括证件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
4、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明;
5、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