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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第一、犯罪情节较轻;
第二、有悔罪表现;
第三、没有再犯的危险;
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因此,判缓刑的意思就是虽然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但是不再对其进行羁押,而是宣告适用缓刑,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应的规定或发现漏罪的,那么考验期满(期满为正确内容)后,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