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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遗弃的子女不需要赡养生父母,《民法典》规定父母的遗弃,就是他们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和赡养义务也随之转移到孩子的养父母身上,就是说这个孩子对养父母有义务赡养,有继承权利。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利但在法律和血缘上仍是父子,母子关系。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二、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三、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