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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宜春袁州区检察院出台《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一步加强理论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干警积极撰写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坚持用检察理论研究促进检察实践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理论调研素养。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以“分管领导+分管部门”模式成立五个调研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调研、带领调研、带动调研。个人和调研组明确供稿和采稿任务,以45岁以下青年正式干警为主力军,至少需完成年度内调研成果中两项,(“五个一”即一项理论课题、一篇理论文章、一篇典型案例、一篇工作札记、一篇典型经验材料);调研组每年度需完成分管领导+组员联合署名文章1篇,完成市级以上规定载体采稿量1篇。
《意见》明确,以积分制管理检验调研调研成果,个人完成“五个一”调研成果中两项,计基础分5分(不计积分),每多一项加1分;国家级采用、省级采用、市级采用、其他采用根据规定依次积分。
《意见》规定,为强化成果运用,采取积分制考核,将干警年度积分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及遴选入额重要依据。根据积分高低,评选出3名年度优秀调研能手,进行颁发证书通报表扬。对于个人未完成调研任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研组未完成调研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