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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近日,重庆市黔江区纪委监委在阿蓬江镇组织召开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阿蓬江镇某社区干部代某澄清正名,会后,代某激动不已。
此前,黔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代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五保户罗某的特困金数千元。收到问题线索后,区纪委监委随即交办阿蓬江镇纪委进行核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核查组最终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调查中,核查组还了解到,在将近五年的时间里,由于罗某年纪大行动不便,每次都是代某乘车陪同其去银行取钱。被举报后,代某深感委屈,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明显低落。为解开代某心结,激励其继续担当作为,区纪委监委在该社区组织党员群众召开澄清会,当场通报调查结果。
去年以来,黔江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构建了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综合研判、高效核查、精准处理、结果运用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灵活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先后为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对“跌倒干部”不是简单地一处了之,一结了之。黔江区纪委监委采取谈话、家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并多渠道了解受处分人员工作、生活、家庭等各方面的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
同时,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回访教育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客观公正对待受处分人员,合理安排使用。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档案,对积极悔错改错、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受处分人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计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100余人,20余人处分期满后在换届考察中得到提拔重用。(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