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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处理途径有:
1.和解,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通过事实、合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区分是非的基础上,自愿说服纠纷双方,鼓励相互理解、相互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3.仲裁,即第三方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中断.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审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法律快车提醒,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