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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 杨扬)近日,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通过一起滥伐林木案发现类案监督线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清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此前,该院办案人员在办理黄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中发现,黄某在无证采伐林木后,将制作好的原木出售给了多家木材加工厂,导致部分涉案林木与其他林木混同,难以查证。
“根据规定,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黄某某将林木卖给了多家木材加工厂,其中的程序肯定有问题。”承办人分析。
随即,办案人员对近年来滥伐林木类案件进行了逐一梳理调查,发现几乎所有滥伐林木类案件中的木材收购企业及个人在收购林木时根本没有查验或收取出售方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有些即使询问了,但出售方一旦表示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便不再核实,同时在出入库台账记录方面也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
“木材收购企业及个人的违法违规收购使涉案林木难以查证,不仅加大了案件办理难度,也让犯罪分子能轻易将滥伐、盗伐的林木出售获利,一定程度上滋养了此类犯罪行为。”办案人员认为,要减少此类犯罪,保护好森林资源,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滥伐、盗伐行为,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从源头预防减少犯罪风险。基于此,办案人员通过多方走访、研判,决定针对该问题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近日,办案人员来到咸丰县林业局向该局当面送达了检察建议。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双方就规范林木收购企业出入库台账、加强行政监管力度、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处罚机制、加强宣传力度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形成了更具体、更有效、更完善的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