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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
法律快车提醒您,违约金赔不起不会坐牢,付不起违约金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有能力还钱却不还,那么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生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
第二,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
第三,第二种观点一般以违约金债务人丧生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担保不是保险,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即使传统的民法中的担保方式也不能保证债务人履行到期履行债务。
第四,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