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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病历本或者妊娠证明。
二、计划生育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深圳市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
(一)适用人员:
办理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5.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证明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6.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7.拟入户子女1岁以上(含1岁)的,提供女方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三)办理部门:
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街道办证窗口办理申请。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深圳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