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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规定,上海市社保基数是在9339元/月,每个月缴费上限是在28017元/月,每个月缴费下限是4927元/月。这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平均工资加权所进行计算的。
一、上海市社保基数是多少钱?
上海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上限:28017元/月
缴费下限:4927元/月
缴费基数:9339元/月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8017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1、与上海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上海市现行规定执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社保费用,统一由单位代缴。
2、按灵活方式参保的。
第一类人员
本市户籍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①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②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合作联社就业期间,经协商一致,可通过集体参保方式,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缴费。
第二类人员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可参照执行。
第三类人员
医院外来护工
男性未满60周岁
女性未满55周岁
参保后,按意愿选择参保档次进行交费。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二、上海市阶段性见面企业社保费政策
1、期限延长
对于中小微型企业以及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三项社保单位缴费政策并将延长到2020年12月底。
2、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费,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具体询问当地社保局。
根据我国现行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自行进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个人有用人单位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替员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否则就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将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