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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要拿多少工资?请病假能拿到工资吗?实际公司中发工资有没有固定的法条?这些问题往往很多员工都想咨询,如果你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又该怎么去处理请病假的问题呢?下面,简要讲述一下有关请病假发不发工资的具体问题。
请病假发工资吗 病假拿多少工资
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
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以上,就是关于请病假发不发工资的具体问题的简要介绍,实际上,如果你在请病假的时候,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发工资给你,或者公司没有病假发工资的规定,那么一般情况下你是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的,实际生活中会因为各地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在病假发工资的规定上略有差异。如果你想对具体问题进行咨询,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