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劳动保护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法制法律网 2023-03-28 15:12:25

(一)劳动保护内容和条例适用范围

1.本条例所称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2.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矿山劳动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本条例执行。

(二)工作方针和管理部门职责

1.劳动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劳动保护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和落实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及用人单位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建立劳动保护专项基金,将劳动保护科研、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监察业务(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企业财务计划,并依据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3.省、地(州、市)、县劳动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和国家监察。

用人单位的行业管理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的劳动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管理。

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保护的相关工作。

(三)劳动保护监察机构

1.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行业规范,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及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3)参与并监督用人单位研究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时的劳动保护措施的鉴定;

(4)组织安全检查,组织劳动保护措施效果、重大事故隐患综合评价和劳动条件监测分级评价;

(5)组织劳动保护检测检验和科学研究工作,推广科研成果;

(6)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劳动保护技术咨询服务;

(7)受理有关单位及劳动者对劳动保护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及时进行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劳动保护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国家和劳动行政部门制发的证件和标志,从事危险性工作及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提供保健。

省、地、州、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建立劳动保护检测检验机构。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劳动保护工作分级实行国家监察:

(1)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省属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中央、省外驻本省用人单位和经省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进行国家监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地、州、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基辖区内上述用人单位进行国家监察;

(2)地、州、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地、州、市属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和经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进行国家监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其辖区内上述用人单位进行国家监察;

(3)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前两项规定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国家监察。

(四)用人单位职责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保护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劳动保护管理人员,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行业规范,制定并落实劳动保护责任制、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进行综合和分级评价,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治理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用于事故防范、职业病防治、改善劳动条件和进行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及奖励;

(4)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发放标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为接触有毒有害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无偿提供保健;

(5)签定的各类合同中,涉及到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必须明确合同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7)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参加调查处理事故;

(8)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必须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掌握必要的劳动保护知识。

法定代表人、劳动保护管理人员和劳动保护技术人员应当参加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的劳动保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档案,其中:

(1)对依法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

(2)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定期健康监护检查;

(3)对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必须及时予以治疗、康复,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当调换岗位,妥善安置。

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该职业的劳动。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其中省属用人单位,中央、省外驻本省用人单位和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发生的死亡事故,由省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审批结案;造成死亡事故的处罚,由事故审批结案的劳动行政部门执行。

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五)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省

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行业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执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参加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保护措施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可行性文件和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必须有劳动保护专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对劳动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劳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批复。设计未经审查的或者经审查未同意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2.研究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采用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通过鉴定安全卫生确有保障的,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禁止向不具备有效防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具有职业危害的科研和生产项目;禁止引进、接受职业危害严重或者防护措施效果达不到国家、行业安全卫生技术标准的生产项目。

3.劳动场所、劳动保护设施、各类作业必须符合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其中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必须设置可

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报警通讯装置和安全标志,并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求援措施。

(2)劳动场所中有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中毒、高压等危险因素的危险性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劳动场所中有粉法、毒物、高温、噪声、强磁场和核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作业,必须进行危害程度分级评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引进、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和执行国家和省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防雷装置、危险性游乐设施、漏电保护器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的用人单位,必须经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安全认证;

(2)制造、引进、出口、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必须经国家或者省劳动行政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保护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5.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防护器材、劳动保护检测检验仪器的设计、生产、引进、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必须符合和执行国家和省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

特种和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由省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定点生产、定点销售和定期检验;销售、购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证和使用说明书。

不得销售和使用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逐步建立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的,按照国家和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标准执行。

不得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的劳动。

(七)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会同有产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停产整顿。

(1)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同意,擅自施工和投产使用的;

(2)向不具备有效防护能力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转让具有职业危害的科研、生产项目以及引进、接受职业危害严重或者防护措施效果达不到国家、行业安全卫生技术标准的生产项目的;

(3)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和省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技术规范的;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未取得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投入使用的;

(5)未进行“安全认证”的;

(6)未取得资格,擅自生产经销特种和专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和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7)未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安排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劳动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文第(六)条第6项规定,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按每侵害一名劳动者的权益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按规定给劳动者补偿。

3.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造成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的,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每重伤一名劳动者处以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每死亡一名劳动者处以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停产整顿。

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慌报以及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按照工伤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标准支付工伤有关费用。[page]

5.对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造成事故或危害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由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可以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 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殊困难

最近更新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劳动保护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保护内容和条例适用范围1.本条例所称劳动保护,是指在...
当前最新: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贷如何申请延期? 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络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用户无法按时归
天天时讯:信用卡逾期十二万怎么办?有重病信用卡逾期一年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十二万怎么办?信用卡如果欠款二十多万,有一定偿还能力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
观速讯丨网贷怎么办理延期还款?网贷办理延期影响征信吗? 网贷怎么办理延期还款?1、银行柜台申请:贷款人可以持身份证和借款协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者可以提前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该如何处理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网贷延期被拒的原因是什么?网贷延期还款怎么申请? 焦点讯息 网贷延期被拒的原因是什么?我们知道网络贷款是全程线上操作的,所以
离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2022最新劳动法年假规定之工资计算 劳动法实施条例细则全文 一、2022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目录(一)总则(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当前最新:网贷可以商量延期还款吗?网贷延期条件有哪些? 网贷可以商量延期还款吗?网络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用户无法按时归
企业裁员最多一次裁减多少人?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吗?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 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
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的内容都包含什么? 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
网贷逾期如何协商延期还款?网贷不可以延期还款怎么办? 网贷逾期如何协商延期还款?在网贷逾期之后,借款者需要主动拨打金融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咨询 一、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根据劳动部...
全球看点:个性化分期后征信是什么状态?个性化分期怎么协商好? 个性化分期后征信是什么状态?停息挂账不会变成黑户,停息挂账是用
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有哪些?公务员旷工及其行政处理是什么?新版劳动法全文 一、2020年新劳动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
【环球速看料】网带延期会变成黑户吗?协商网贷延期有没有技巧? 网带延期会变成黑户吗?停息挂账不会变成黑户,停息挂账是用户与银行
信用卡逾期了很多年了怎么办?信用卡逾期十二万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了很多年了怎么办?信用卡逾期了好几年的时间,建议有能力
网贷停息延期真的假的?怎样和网贷协商还款延期还款? 世界观天下 网贷停息延期真的假的?1、没有延期还款服务。网贷平台大都不会提供
网贷办理延期可信吗?正规网贷申请延期怎么做? 天天热点评 网贷办理延期可信吗?网络上办理网贷逾延期的是真的。网贷延期还款是
信用卡逾期挨起诉了怎么办?信用卡因逾期记录被冻结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挨起诉了怎么办?1、欠信用卡钱被起诉后处理方式如下:(1)
环球快报:提前还房贷怎么操作呢?网贷逾期会冻结名下所有银行卡吗? 提前还房贷怎么操作1、要想提前还款,必须要预定,每一家银行和每一
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贷延期会有什么后果? 世界速讯 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络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用户无法按时归
信用卡逾期一万六怎么办?信用卡逾期说要逮捕了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一万六怎么办?1、最低还款额:现在银行一般设有最低还款
每日简讯:网贷能申请延期吗?网贷延期会有不良记录吗? 网贷能申请延期吗?网络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用户无法按时归还网络
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贷申请延期不同意怎么办? 关注 网贷逾期可以申请延期吗?网络贷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用户无法按时归
如何协商网贷延期还款?怎么向网贷平台申请延期?|世界今日报 如何协商网贷延期还款?在与平台协商的时候,平台并不一定会马上答应
名下六张信用卡逾期怎么办?早期信用卡逾期被起诉怎么办?_焦点速看 名下六张信用卡逾期怎么办?1、app查询个人征信有很多人,为了追求方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