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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但是如果是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
2.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试用期是不是随时可以提出辞职
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不可随时提出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