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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身份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但是现在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人有100万以上,身份证不像其他的证件可以注销,所以如果丢失的话,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盗用,从事一些不法行为,这会严重影响丢失者。那么,身份证掉了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身份证掉了应该怎么办。
一、身份证掉了应该怎么办呢
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日前在哈市正式启用。失主可持户口到派出所办理,此举可减少或避免因身份证被冒用给身份证的真正主人带来麻烦。
过去没有身份证挂失联网系统,因此即使居民到派出所报告身份证丢失,派出所登记后也无法与其他地市联网,及时更新信息,因此无法对身份证进行挂失。从7月1日起,哈市已启动身份证挂失系统。居民发现身份证丢失后,可尽快持户口到派出所,由警方第一时间将丢失身份证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公安系统,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但此系统现在只实现了公安系统的联网,尚未实现与银行、通讯营业厅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网。目前南岗区部分派出所可受理挂失业务,其余区县(市)也将陆续启动。
据了解,目前的身份证技术无法像手机卡一样,办理新身份证后被挂失的身份证同时作废,在身份证办理挂失期间,丢失的身份证仍可以正常使用,而挂失申报则等于给予了失主一份“免责声明”,并且在日后补办身份证后,这份“声明”依然有效。在挂失身份证后,居民可以申领丢失、补办身份证,20个工作日可领取。如先办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证,当天上午申领,下午即可领取。
二、如何解除挂失
如果在挂失期间找到了身份证,该如何解除挂失?丢失人的挂失申报信息录入系统后,若群众捡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证,应主动把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交至就近的公安机关;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到公安机关查询其居民身份证是否被捡拾,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挂失申报,拿回自己的身份证。
当挂失人的身份证件被找回,派出所会通过挂失人之前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领回证件。和挂失申报不同的是,挂失人需要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派出所,通过拍照验证、信息查询、证件核验,并加上指纹核验这几个步骤,得到“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申报回执”后,完成解挂确认。
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丢失的身份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所以会被他人利用,这个时候要及时的进行挂失,避免他人捡到后使用。其次,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最后,要提醒大家,身份证很重要,一定要妥善的保管。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