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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证明自己身份的最好方式,不管是住酒店,还是坐火车飞机等等,都离不开它。但是,如果一不小心丢失了身份证,作为当事人,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呢?如果是异地补办,需要什么呢?为您在下文详细介绍。
一、补办身份证的证据材料
如果是在本地丢失或者被盗身份证,对于当事人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申领新证的,原证作废。居民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办证中心。
一般补领新证手续时间为3个月(快证7天),到时可携带户口薄、办证收款手续、在办证中心领取新证。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还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相关证明(单位或社区盖章)补办正式身份证同时申请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天可以办理并领取(工作时间内),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其作用等同于正式身份证。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的规定
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如果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目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由此看来,不管是异地还是在居住地办理身份证的程序都是差不多的,而且在异地同样也可以补办身份证。因此在丢失身份证后,当事人一定要尽快到当地公安局补办身份证。如果有住宿等需要,最好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便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