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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即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二、身份证丢失后怎么做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