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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缴纳费用可以在网上搜索诉讼费计算器进行计算。(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如果当事人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相关事项,应当交纳相应的申请费用,例如申请保全的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等。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统称为其他诉讼费用。例如申请鉴定费用、申请评估、拍卖的费用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