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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