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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服兵役如何处理?
一,退回原籍。
二,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还会追究顶替人的责任,赔偿被顶替人的损失。
四,如果因冒名顶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相关知识:服兵役的补助费标准
义务兵退役补助费标准为:军龄满2年的,标准为400元。
发放义务兵退伍补助费
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医疗补助费标准
(1)一等标准为150-200元
(2)二等标准为100-150元
(3)三等标准为50-100元
(4)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义务兵,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怎样计发退伍补助费
义务兵退伍军龄按周年计算后不满半年的,按下周年与上周年标准之差的1/2加发;超过半年的,可按下周年标准发给。